记者被打事件,公众还有“三看”!
近日,新华社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王文志、程子龙因调查合新铁路施工材料以次充好事件而遭遇袭击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事件发生后,警方迅速对该项目5名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,涉事企业对受伤记者致歉并决定对5名当事人给予就地免职,并通报称公司已启动内部问责程序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相关方面的及时跟进,对事件性质给予了认定,表明了对于此类胆大妄为、目无法纪者绝不姑息的态度。但这并不代表该事件已经得到解决,对于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,接下来,公众还要“三看”。
一要看到“以次充好”的真相。
面对可能存在的高铁质量安全问题,对相关殴打记者人员的处理,只是解决问题的其中一环,对于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也不能仅是一免了之。记者的调查,揭开了施工单位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盖子。但这个问题到底有多大,严重到什么程度,该如何整改,恐怕不能只是依靠涉事企业自查,还需要交通运输部门等相关监管部门及时介入,组建联合调查组,进一步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,调查“以次充好”的真相,排查可能存在的隐患。对于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,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及时公开通报处理结果,以回应社会关切。
二要看到认真整改的结果。
此次事件发生后,有网友发现疑似参与殴打记者的施工方负责人的短视频账号,短视频的网友留言中,有不少是关注此次记者被打事件的。面对舆情,施工主管单位应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,责任到岗,责任到人,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,包括对施工材料、设备、工艺以及施工进度等进行全面审查。通过细致的隐患排查,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质量问题,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,查缺补漏,未雨绸缪。应坚决避免此前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回应媒体采访时所称的“可能是下面的农民工干的”这种推诿塞责的敷衍态度,这种试图将事情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、让问题沉下去的处理方式,非但不能解决问题,反而可能留下难以承受的隐患。对于背后是否涉及监管不严、玩忽职守、利益寻租等问题,要坚决刀刃向内,绝不手软,来一次大扫除。
三要看到质量执法的力度。
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,“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”,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”,一切行为都要在法律框架内运行。针对此次事件的调查,应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,一切都按照法律规定办事。对于铁路施工,目前我国有完善的法治保障体系。比如根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,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,都属于违法行为。情节严重的,可能面临责令停业整顿、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。按照刑法规定,如果高铁施工偷工减料行为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此外,安全生产法、铁路法等法律法规,也都对高铁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材料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,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。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,以儆效尤,从而让从业者心存敬畏,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!
文|哈建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