线上查控全覆盖 巧用冻结促执行

社会观察网新疆讯(石磊 许怡倩) 近日,岳普湖县法院执行局充分运用“总对总”“点对点”网络执行查控系统,通过线上查控、冻结、扣划等手段,快速执结了两起借款合同纠纷,提升了执行质效、维护了法律权威。

案件始末是怎样的?


2013年3月,喀什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,向杨某借款170万元,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一份,约定每月付息2.5%,借款协议生效后,杨某以转账、现金等方式向喀什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借款170万元。2013年7月,喀什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又以职工肖某意外受伤为由,向张某借款50万元用于职工治疗和理赔,张某以转账、现金等方式向被执行人借款50万元。经岳普湖县法院开庭审理,两起案件的原告均同意调解,经过法官当庭调解,原告杨某和张某均同意放弃利息,两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当庭签订调解协议书,调解协议生效后,喀什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,原告杨某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案件执行正值疫情期间,执行干警通过电子送达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,并通过网络查控,发现喀什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岳普湖信用社账户有可供执行财产2214689.02元,执行干警立即与银行取得联系,将被执行人账户内的可供执行存款依法进行冻结,目前该案尚在办理之中,通过线上查控和冻结,为下一步资产扣划和案件执结提供了坚实保障。

今年以来,该院执行局始终坚持每案必查、定时查询、及时控制、终本前置查询原则,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手抓、两不误,目前,该院网络执行查控实现全覆盖。


2020-11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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